365wm完美体育南充:逾期未交付、房屋现裂缝……“新房逾期交付、小区宣传介绍与实物不符,部分新房内墙面开裂、裂缝……”近日,南充市“鸿华御府”楼盘多位准业主向消费质量报投诉维权中心求助,吐槽该楼盘存在的各种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处理。
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即赶往南充市,在其中一位投诉者吴先生的带领下,对“鸿华御府”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
“鸿华御府开发商宣称打造的是高品质小区,但现在还没有交房,就已经‘伤痕累累’,太让人失望了。”投诉者吴先生指着自家客厅天花板上的一处裂缝修补痕迹,气愤地说道:“在这些修补痕迹下的裂缝到底有多深,我们完全没有‘数’!”
吴先生说,经统计,目前已有上百位准业主反映自家房屋出现有贯穿性裂缝,这些裂缝主要出现在客厅、卧室的地面或天花板上。
在吴先生带领下,记者先后走进该小区3号楼、4号楼10余套新房进行了实地查看。记者注意到,这些新房的客厅、卧室或多或少都有裂缝修补的痕迹,有些修补痕迹几米长,有的修补痕迹贯穿了一个房间,有的修补痕迹呈枝丫分散状。
吴先生满脸担忧地说道:“虽然开发商已经将这些裂缝进行了修补,但我们还是非常担心房屋质量安全和后期使用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权威的鉴定意见!”
除了房屋裂缝问题外,现场的几位准业主还对开发商逾期未交付新房、小区品质与宣传不符等问题表示强烈不满。
据购房者李女士说,鸿华御府项目由南充鸿华御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华御府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开工建设,本应于2022年12月底前交房,但同年12月6日,开发商却发布“公示”称,楼盘将延期于2023年5月底前交付。谁料,今年5月30日,开发商又发“通告”,说交房时间再次延期。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很多房屋的玻璃还未安装完美体育官方网站、绿化还未完工、单元大厅还在装修、地下停车场还堆满了建渣。
在开发商第二次延期交房的“通告”中,记者注意到,开发商给出的延期理由是:“由于部分项目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备案尚在办理中,预计2023年6月25日前才能办结。为此,交房时间延期到2023年6月23日。”
现场一位购房者刘先生则向记者抱怨说,当初在“鸿华御府”开盘时,向业主宣传该小区为改善型住房项目定位高品质高档小区,但小区现在的实际面貌与售楼部的展示严重不符,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现场多位业主表示,“小区品质减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入户大厅、绿化、地下停车场这几个方面,如一楼入户单元门大厅墙面及公共过道墙面等未按图纸要求贴石材、顶面未做吊顶、每层楼道公共区域未贴墙砖、顶面未吊顶等;绿化设施不完善;地下停车场地面与宣传中的漆水地面不符,私自更改车库出入口雨棚及小区出入口大门原始设计。“开发商修建的所谓高品质房屋,大家等来的却是修修补补的‘破房子’,交房日期也遥遥无期,希望开发商和监管部门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刘先生情绪激动地说道。
在结束现场调查后,消费质量报投诉维权中心记者将投诉者投诉的问题和质疑,反映给了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房墙面裂缝的出现系由多种原因所致,属于建筑质量通病。”据南充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鸿华御府房屋裂缝问题确实存在,现已要求开发商对现有裂缝进行了整改修复,并要求开发商对房屋安全性进行了检测。
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李姓站长表示,将对广大购房者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促督促相关单位尽职履责,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内容,交付一个合格的产品到购房者手中。针对购房者提出的质疑,该站出具了一份“关于鸿华·御府项目若干问题的回复”。
记者梳理发现,这份回复主要针对房屋品质与宣传资料相差太大、“房屋裂缝”等问题做出的回复。回复指出,该站接到该项目监督任务以来,严格按照审查备案图纸与相关监督工作规定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在各阶段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构配件,重点环节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了相应抽查,未发现未按图施工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经该站核查,该项目施工图纸显示,电梯前室墙面装饰工程为无机涂料,并非铺贴墙砖。现场施工与设计文件一致,符合规范要求。项目地下室地坪采用金刚砂耐磨地坪,所使用材料与设计文件一致。地下室地坪已基本完成施工,现处于交安设施安装阶段。
这份回复还称,“经我站核查,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我站发现并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按规范要求对楼板开裂问题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已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设计单位并根据鉴定结果出具了专业性的处理意见。目前楼板开裂问题正在整改中。”
记者电话采访到了项目施工方负责人唐经理,唐经理称目前业主反映的问题正在逐步整改施工阶段,关于“房屋裂缝”的问题公司已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了鉴定结果和处理意见。记者随后向唐经理索要鉴定结果和处理意见的书面材料、以及开发商负责人联系方式,唐经理表示需向开发商负责人沟通后才能告知。截至发稿前,唐经理并未向记者提供上述相关资料。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开杰指出,如果上述小区出现的多处问题是因未按国家标准/规范施工所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首先,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一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的规定,如果小区内的设施在竣工验收完成之前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暂停交付使用,并通知施工单位返修。造成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新房和小区内的设施在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还应承担保修责任。